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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借款為什麼需要保證人?一起認識什麼是保證人

文章最後更新時間: 2023-01-12T02:40:40.487Z 借貸關係中往往需要保證人

從小聽長輩親友指著新聞說:「千萬不要幫人作保。」但隨著年紀增長,家人的房貸、小孩的學貸,或是親友的創業貸款,總會碰上被迫當保證人的時候。

那「保證人」到底是什麼?保證人與被保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又是如何?保證人又要如何保護自己?企鵝先生替你整理了相關資訊,一起看下去。

保證人是什麼?

保證人在《民法》第 739 條上有明確規範: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意即當債務人不履行與債務相關的合約時,保證人要負起責任履行合約的責任。

聽起來很複雜?簡單的說就是:雖然不是你借的債務,但你必須為此負責,也就包含要確認這筆債務確實被還清。

舉例來說,小明要與銀行申辦學生貸款,因為尚未成年所以小明的父母成為小明的學貸保證人。當銀行開始要求還款,但小明堅持不繳,銀行也無法聯絡上小明時,小明的父母就有義務要代為還清這筆學貸。

而保證人分為「連帶保證人」與「一般保證人」,不僅名稱不同,在責任義務上也有些許的差異。

保證人需要負起一部份的債務責任

一般保證人

一般保證人的責任是屬於補充性質,也就是「從債務」。

這表示如果主債務人還有債信能力,仍有工作、收入,或是名下有任何動產或不動產,銀行或任何借貸方就不能跳過貸款人,直接向保證人求償。而是必須先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扣繳薪資所得,或是法拍動產及不動產,等這些過程執行完畢,但仍有剩餘未償還債務時,才能向一般保證人要求償還債務,否則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

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的權利義務則是與主債務人相同,就是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連帶負責清償借款的一種保證契約,是屬於「共同債務」。

一旦主債務人不還錢,銀行或任何借貸方無法從主債務人取得還款時,就可以直接向連帶保證人追討主債務人所積欠的債務,不需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不管主債務人名下有沒有任何財產,或是有沒有工作收入。

只要主債務人不還錢,銀行就有權力向連帶保證人要求還款,連帶保證人無法使用「先訴抗辯權」。

現行法律也對保證人有諸多保障

什麼是先訴抗辯權?

說到這邊相信一定有人想問:那什麼是「先訴抗辯權」?

先訴抗辯權是指民法第 745 條的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所謂「先訴」,就是要求銀行先起訴借款人,並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保證契約中,白紙黑字紀載著「保證人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如果將來主債務人不還錢,銀行就不必先向主債務人要求清償債務、或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可以直接向保證人要求還款。

而連帶保證人的契約上,不管有沒有紀載「保證人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都沒有權利使用「先訴抗辯權」,銀行可以直接向連帶保證人請求償還,因此簽訂保證契約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契約書上有沒有「連帶保證」的字眼,只要載有「連帶保證」字句,銀行就可達到直接向保證人請求償還的目的。

根據銀行法第12-1條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看到這裡,先趕快去確認自己是不是誰的連帶保證人,如果是的話,可以要求銀行將連帶保證人,改成一般保證人。

簽訂保證契約前需仔細看清楚

借款一定需要保證人嗎?

銀行

經過銀行法修法第 12-1 條,現在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也就是說銀行辦理房貸、車貸或信貸的時候,都不能要求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若發現你仍是房貸連帶保證人,可以依法要求銀行將「連帶保證人」變更為「一般保證人」。

現今銀行需要保證人的原因,大多是借款的條件不足或借貸人有信用瑕疵、信用小白等等,像是我們文章前面說到的學貸。在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或超貸的情況下,才會特別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證人。

當舖

那在當舖申辦借款時,什麼時候需要保證人?其實若是借款人條件不差,有基本的收入或工作,讓當舖確認你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一般情況下當舖不會要求借款人要有保證人才可過件。除非當舖評估借款人的條件較差,還款能力與抵押品的殘值後仍不足以讓當舖確保你能負擔,這時候才需要保證人幫忙做保,透過第三人的存在幫助當舖達到風險控管。

替人作保前務必搞清楚自己的權益

當舖借款可以免保人?

說到這裡,相信大家也對保證人有更多認識,也更能理解為什麼從小就會被教育不要隨便答應替人作保。

但生活中難免有意外,若不希望在自己需要借貸的時候,還麻煩別人來作保,我們自己又可以怎樣提昇自己的借貸條件?

抵押品價值較高

無論是銀行二胎或是當舖借款,都很注重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殘值。殘值越高,不僅對債權方有更高的保障,對於借款人來說也有機會借到更高的額度。

提出財力證明

不管是找銀行貸款還是找民間貸款機構,都需要檢附自身財力證明。

而財力證明方式除了薪資所得之外,也可以提供扣繳憑單、銀行存摺明細、名下不動產權狀、定期存款單等,其中又以薪資所得證明,和扣繳憑單最受各個貸款機構認可的財力證明。

延伸閱讀:信用卡財力證明怎麼申請?申請流程、準備文件一次搞定

穩定收入來源

這點比較像是上一點的延伸,因為證明自己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方法就是提供每月薪資所得或是工作證明,讓承貸方可以更實質地確認你是有能力承擔這筆貸款,並準時還款。

當保人也需要良好的信用狀況

保證人常見Q&A

當保人需要哪些條件?

當保人的條件和申請貸款的條件是一樣的,需要有財力證明、信用狀況良好等。

當保人會影響信用嗎?

會。當保證人所擔保的債務額度,會影響到自己可以貸款的額度,銀行也會因為你當保人而以較嚴格的方式審核你的貸款申請。

保人如何自保?

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當保人,就算要自掏腰包借錢出去也不要答應當保人。如果已經答應要當保人了,在簽約前最好確保自己擔任的是「一般保證人」,且要爭取「先訴抗辯權」。

可以取消連帶保證人嗎?

可以,但在簽訂保證契約前最好就要提出討論。

  • 事前約定擔保期限:如果是事前就能預測到的情況,就可以在簽訂保證契約時,先行約定擔保期限。只要超過此期限,該保證契約就會自動失效,你就不再是保證人了。

  • 依法自動失效:根據銀行法第 12-2 條「因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而徵取之保證人,其保證契約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不得逾十五年。但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所以就算簽訂契約的時候沒有約定期限,只要簽約超過 15 年,你也沒有主動提出要繼續擔任的意願,這份保證契約就會自動失效。

  • 提出條件更好的保證人:在被保人知情的狀況下,一同與銀行或當舖提出更換保證人的要求。不過多半對方都會希望新的保證人比原先的條件更好,才比較有機會同意更換保證人。

債務人死亡,連帶保證人還成立嗎?

成立。若是主債務人死亡,債務人的家屬也全數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那身為連帶保證人的你就落到繼承債務的第一順位。

且根據民法 740 條規定,除非有另外規定,一般來說除了主債務,衍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等其他金額,也會由連帶保證人負責。因此擔任保證人前一定要三思,避免惹禍上身。

連帶保證人有期限嗎?

根據民法 747 條「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為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保證人亦生效力。」連帶保證人之消滅時效和主債務人相同。不過根據民法 125 條,債務請求權 1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也就是說如果債主在 15 年間都沒有主張自己的權利,最後即便找上連帶保證人,連帶保證人也能因為超過期限而拒絕行使債務。

這也讓很多民眾認為「只要超過 15 年,債務就會一筆勾銷」。但如果是向銀行借貸就需要格外小心,因為銀行可以透過換證手續,維持債權的延續。這也影響到主債務人與連帶保證人,因為即便債務追訴期已超過,利息和違約金也能夠和本金分開追討,所以還是可以聽到一些案例是保證人還需要償還超過 15 年的利息或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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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_企鵝先生_vivipic.jpg 企鵝先生

企鵝先生認為,台灣的借貸生態是個長期封閉與資訊不流通的領域,在錯誤訊息的推波助瀾下往往只會讓有需求的民眾找不到正確的管道求助。 為了改善這些問題,企鵝借貸誕生了,透過傳遞完善的借貸知識,以及整合合法的當舖資訊,讓更多人能免於為錢所苦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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